•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03 07:22:58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03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直销渠道开展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向投资者提供服务,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6月3日起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投、转换入)旗下部分基金的投资者开展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浙商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C) 002076/007386

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66802

二、活动时间

自2019年6月3日起,活动结束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三、适用投资者

本活动适用于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含定投、转换入)业务的投资者。
四、费率优惠方案

1、投资者通过直销渠道申购(含定投、转换入)旗下前端收费模式下的部分基金,享受申购费率1折优惠;

2、对于基金原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照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优惠。
五、重要提示

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优惠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

本公司客服电话:400-067-99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0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