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1-06
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定期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1月4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场内简称:浙商300;代码:166802)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份额(场内简称:浙商稳健;代码:150076)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5年12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站上的《关于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现将定期折算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6年1月4日,浙商沪深300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浙商沪深300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如下表所示:
折算后基金 折算后基金份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前份额 折算后份额 份额净值 额累计净值
浙商沪深300场外份额 41,730,830.48 42,763,414.91 1.172 1.282
浙商沪深300场内份额 217,505.00 278,046.00 1.172 1.282
浙商稳健份额 2,791,891.00 2,791,891.00 1.000 1.220
注:浙商沪深300场外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浙商沪深300场外份额;浙商沪深300场内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浙商沪深300场内份额;浙商稳健份额经份额折算后产生新增的浙商沪深300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2016年1月6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赎回、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登记、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浙商稳健份额于2016年1月6日 9:30-10:30停
牌,并于2016年1月6日10: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复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6年1月6日浙商稳健份额折算后次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2016年1月5日浙商稳健份额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1元。由于浙商稳健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前存在折价交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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