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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1 09:35:11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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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5-12-31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业务规则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旗下公募基金的业务规则进行调整。
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均恢复交易的,我司旗下所有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进行调整;当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旗下基金(浙商汇金转型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汇金转型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业务规则调整如下:
若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截至到当日最后一次指数熔断发生时止,即对当日交易所提前停止交易之时起至15:00间提交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我公司将按照销售机构发送的数据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为准进行处理。
我司将在相关基金招募说明书定期更新时,对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进行更新。
重要提示:
1、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指数熔断且指数熔断至收盘的,我司将在公司网站及时发布相关公告,说明受指数熔断影响的相关基金当日申购赎回等业务实际办理时间的变化等事项。
2、若未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指数熔断规则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我司将视情况对前述业务规则调整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资人可通过我司客户服务电话:95345或登录我司网站:www.stocke.com.cn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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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1-18 13:04:19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6-01-22 02:57:00
放手让亏损持续扩大,这几乎是所有投资人可能犯下的最大亏损!止损必然心痛,但可制造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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