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40816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6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8 月 15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8 月 1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 基金代码 166802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6802
下属基金简称 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LOF)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4372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8 月 20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1 年 8 月 3 日
基金经理 胡羿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浙商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为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基金,在对沪深 300 指数严格跟踪的基础上,通过量化投
投资目标 资方法进行积极的组合配置和管理,力争实现稳定的优于标的指数的投资收益和基金资
产的长期稳定投资回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
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
括国债、央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券、企业债
投资范围 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次级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
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股指期货、权证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交
易业务。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
他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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