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8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浦银安盛沪港深基本面LOF
基金主代码1664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4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浦银安盛中证
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浦银安盛中证
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等。
注: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文号证监许可〔2017〕113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4月21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7年4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3107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344,561,770.19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71,454.6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344,561,770.19
利息结转的份额71,454.60
合计344,633,224.79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288,733.48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8%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7年4月27日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2、募集期间场外净认购金额为226,836,770.19元,场内净认购金额为
117,725,000.00元。
3、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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