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更新)2022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4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沪港深基本面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
2022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 2017 年 1 月 13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3
号文准予注册。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7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采用被动指数化操作的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
种。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等潜在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的内容。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相关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的,将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涉及主要人员情况变更,本基金管理人对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应内容(“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二、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未更新。除
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2 年 4 月 28 日,有关财务数
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 ......1
第二部分释义 ......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8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2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 ......25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8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9
第八部分基金的上市交易......30
第九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2
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4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61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62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68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1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3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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