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6-27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摘要)
基金管理人: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华商中证 5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基金转型变更而来。 2015 年 3 月 16 日至 2015 年 4 月 27 日
17:00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修改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
意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为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其基金类别、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基金费用、收益分配方式、估值方法
等相关事宜均发生变更;基于该等变更,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亦
进行相应修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已于表决通过之日即 2015 年 4 月 28 日起生效。
自 2015 年 5 月 14 日起《 华商新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
《 华商中证 5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同日起失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
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
接受,并按照《 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
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6 年 5 月 1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3、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8 号中海国际中心 19 层
4、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5、成立时间: 2005 年 12 月 20 日
6、注册资本:壹亿元
7、电话: 010-58573600 传真: 010-58573520
8、联系人:周亚红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6%
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 20%
10、客户服务电话: 010-58573300 400-700-8880(免长途费)
11、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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