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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06:13:21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银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12

信达澳银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信达澳银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 1
二、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 4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4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 17
五、清算与交割 ......................................... 20
六、退款事项 ........................................... 20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 21
八、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21
信达澳银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发售公告
1
一、重要提示
1、信达澳银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
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 1067 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
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基金份额登记
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
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发售,
C 类基金份额通过场外方式发售。
5、客户可通过场外认购和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本基金场外认购方式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销
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场内认购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
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发售。
6、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12 日。本基金的募
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
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需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若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的,则不需要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中心、网上
直销平台和其他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若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其中,深圳证券账
户是指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
信达澳银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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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募集期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认可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9、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
构场外认购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 元,具体按照基金管理
人和代销机构的约定为准; 本基金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
币 5 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 万元,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
交易方式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不受上述限制。
场内认购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 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须为 1,000 份的整
数倍。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份额不设限制。如发
生末日比例确认,认购申请确认不受最低认购数量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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