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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03 07:50:12 股吧网页版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03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2 日

发布了《关于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3 年 11

月 28 日起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欧纯债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在添利 B 的两个封闭运作期之间设置过渡期,办理添利 A 与添利 B 的赎回、折

算以及申购等事宜。过渡期的长度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添利 B 的每个封闭运作期终止日之后的一个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直到添利 B 的下一个封闭运作期起始日之前的一个工作日止,过渡期结束。

过渡期末,若添利 B 的基金资产净值等于或小于 1500 万元,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人协商一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终止本基金的运作,不再进入下一个添利 B 封闭运作期,并根据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未出现上述情况时,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运作周期。

2019 年 12 月 2 日至 2019 年 12 月 5 日是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到期后的过渡期,根据

基金的资产规模状况和近期市场情况,本基金有可能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特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若截至过渡期的最后一日(2019 年 12 月 5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约定的

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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