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16 08:13:33 股吧网页版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6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1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2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3 年 1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
会” )下发的《关于核准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3]12 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1 月 31 日正
式生效,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欧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合同生效后 3 年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即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基金名称变更
为“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
基金转换日为 2016 年 2 月 1 日,本基金已完成基金转换并已于 2016 年 2 月 3 日
公告基金份额转换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 2016 年 4 月 6 日起对本基金增加 E
类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
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资产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
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
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
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
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中欧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1 号)
3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