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23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9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0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
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46 号文)
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2 月 10 日正式生效,其中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规定,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修订后施
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要求由原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调整为“百分之八十以上”。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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