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23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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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招募说明书
( 2016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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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0 年 11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中
欧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46 号文)
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2 月 10 日正式生效,其中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根据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规定,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根据 2014 年 8 月 8 日修订后施
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04 号)第三十条第
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要求由原来的“百分之六十以上”调
整为“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决定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起将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
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
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
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
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
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
中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6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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