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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09 08:57:45 股吧网页版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1-09

   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分红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场内简称:中欧强债)

基金主代码166008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12月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

欧增强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2月29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度的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A中欧增强回报债券(LOF)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6008001889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3931.034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8,508,329.3015,560.77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下属分级基金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04,997.589,336.46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人民币元/10份基金份额)0.100.10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1)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

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每10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高于0.1元(含),则本基金须进行收

益分配;

2)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在封闭期内,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年不少于1次,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本基金依据前述第1项每季度进行的收益分配计入封闭期年度收益分配);

3)本基金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60%;且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

准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6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1月11日

除息日2018年1月12日(场内)

2018年1月11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1月16日(场内)

2018年1月15日(场外)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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