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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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和《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
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吴中证可转
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旗下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 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12 日 17: 00 止,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东吴中
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均可参加本次大会并
参与表决。经统计:
1、东吴转债: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东吴转债
份额共计 6,749,188.58 份,占权益登记日东吴转债份额总份额 12,293,325.46 份的 54.90%。
2、 可转债 A: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可转债 A
份额共计8,742,531.00份,占权益登记日可转债A份额总份额17,213,907.00份的50.79%。
3、 可转债 B: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可转债 B
份额共 3,746,799.00 份,占权益登记日可转债 B 份额总份额 7,377,388.00 份的 50.79%。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各类基金份额(指东吴转债份额、 可
转债 A 份额、 可转债 B 份额)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基金份额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达到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定开会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
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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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东吴转债:出具表决意见的东吴转债份额共计 6,749,188.58 份,其中, 6,749,188.58
份同意, 0 份反对, 0 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东吴转债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东吴转
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所持该类别基金份额表决权的 100%。
2、 可转债 A:出具表决意见的可转债 A 份额共计 8,742,531.00 份,其中, 8,742,531.00
份同意, 0 份反对, 0 份弃权。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可转债 A 份额占出具表决意见的可转债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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