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12-22 07:52:34 股吧网页版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2-22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05月09日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

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13】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13】1471号)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从整体运作来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从两类份额看,可转债A份额持有人的年化约定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3.00%,表现出预期风险较低、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特点。可转债B份额获得剩余收益,带有适当的杠杆效应,表现出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特点。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相对而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但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11月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7年

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4、法定代表人:王炯

5、设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32号

7、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8、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9、联系人:贾云鹏

10、电话:(021)50509888

11、传真:(021)50509884

12、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13、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14、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出资额(万元)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700070%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300030%

合计10,000100%

15.简要情况介绍: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产品开发、专户投资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设有固定收益部、绝对收益部、权益投资部、深圳业务总部、北京业务总部、专户业务事业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机构业务部、渠道业务部、金融同业部、营销管理部、苏州分公司、产品策略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财务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合规风控部、上海投资一部、上海投资二部共21部门。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范力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团市委常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