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 A 和可转债 B 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东吴中证可转
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对
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东吴转债份额(场内简称:东吴转债,基金代
码: 165809)、东吴可转债 A 份额(场内简称:可转债 A,交易代码: 150164)
和东吴可转债 B 份额(场内简称:可转债 B,交易代码: 150165)的投资者办理
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见 2017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scfund.com.cn)
上的《 关于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
复交易的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
则》 , 2017 年 12 月 7 日为可转债 A 和可转债 B 复牌首日,可转债 A 即时行情显
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可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
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 元;可转债 B 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
为 2017 年 12 月 6 日可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即 0.993 元。 2017 年 12 月 7 日当日可转债 A 和可转债 B 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
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
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
合自己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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