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5
关于东吴可转债 A 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以 2017 年 12
月 1 日为基准日,对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
(基金代
码为: “165809” ,基金简称为“东吴转债” )及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
(基金代码为:
“150164” ,基金简称为“可转债 A” )办理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
宜,详见 2017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报》 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 关于东
吴中证可转换
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 2017 年 12 月 5 日可转债 A 即时行情显
示的前
收盘价为 2017 年 12 月 4 日的可转债 A 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即 1.000 元。由于可转债
A 折算前存在折价交
易情形, 2017 年 12 月 1 日的收盘价为 1.001 元,扣除上一个定期折算期间约定收益后 0.956 元,与
2017 年 12 月 5 日的前收
盘价存在较大差异, 2017 年 12 月 5 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将以 2017 年 12 月 5 日为基准日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可转债 A 份额和可转债 B 份额将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 10: 30<之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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