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07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5807,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9 日起,至 2020
年 7 月 5 日 17:00 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
于终止东吴鼎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及基金份额终止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
2020 年 7 月 6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
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见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可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有效表决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共 35,398,690.96 份,占权益登记日(2020 年 6
月 8 日)基金总份额 37,129,817.54 份的 95.34%,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35,398,690.96 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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