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6
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
而来。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根据【2011】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深证 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11】1278 号)注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30 号文《关于准予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批复。
2018 年 6 月 11 日,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并相应变更基金名称,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估值方法、基金费用等事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自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终止上市日 2018 年 7 月 11 日起,《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
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
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东吴深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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