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2-22
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而来。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
《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根据
【2011】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
【2011】1278号)注册募集,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转型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530号文《关于准予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批复。
2018年6月11日,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内容包括调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比例并相应变更基金名称,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估值方法、基金费用等事项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自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日2018年7月11日起,《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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