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9
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东吴100)基金份额
“确权”登记指引
东吴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5806)由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东吴100”,基金代码:165806)转型而来。东吴100自2018年7月11日终止上市后,原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场内基金份额,将统一转登记至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开立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金账户上。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根据本指引对其持有的场内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和重新登记,此过程即为“确权”。确权完成后,基金持有人方可在场外对相关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及其他交易。
东吴100基金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后,本基金将进入封闭期,封闭期结束后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发布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7月20日起,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确权业务,办理流程如下:
一、确权对象:
截止自2018年7月11日15:00交易结束后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全体东吴100基金份额持有人。
二、确权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7月20日起,每个工作日9:30-15:00为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15:00以后提交的确权申请按下一工作日的申请处理。
三、确权受理机构:
(一)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
客服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50509884
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本公司可增加或调整本基金确权业务的受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需要确权的投资者应先在确权受理机构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指引以受理机构为准。
四、确权流程:
确权遵从谨慎原则,如果投资者不按照本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或者虽按照本流程办理了相关手续但其身份仍不能核实的,则本公司不予确认。
1、投资者向受理机构提交确权申请资料。
(1)个人投资者:
a.投资者本人签名的有效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备注“确权”,需与场内购买本基金所用证件一致);
b.投资者本人签名的原交易所场内交易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c.投资者本人签名的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
d.填妥并签字或盖章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确权业务申请表》(申请表请见附件);
(2)机构投资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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