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4
诺德深证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7年4月)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诺德深证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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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诺德深证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
国证监会 2012年 4月 25日证监许可【2012】551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于 2012年 9月 10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 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
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
同。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 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
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7年 3月 10日,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
截止至 2016 年 12月 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诺德深证 3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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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2年 9月 10日生效。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233号汇亚大厦 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陆家嘴环路 1233号汇亚大厦 12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成立日期:2006 年 6 月 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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