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1
关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327号)同意。现将本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场内简称:诺德双翼
基金代码:1657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终止上市日:2018年7月26日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信息
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诺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并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大会决议自2018年7月18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7月19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uodefund.com)、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发布了《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
德双翼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三、基金终止上市后续事项说明
1、自2018年7月26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
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2、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
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
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后,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按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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