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26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清算
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经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核发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
司名称变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件”)不受任何影响,我司将按照原法律文件的约定行使权
利、履行义务。如原法律文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行特别说明的,以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7]2012 号);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通过了《关于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 2018 年 1 月 15 日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鉴于市场环境的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18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关
于终止信诚鼎泰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
该日起生效,表决结果及决议生效的公告详见 2018 年 5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鼎泰多策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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