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9-10
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诚惠泽债券(场内简称:信诚惠泽)
基金主代码16553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但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9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诚惠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6]1244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6年9月8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3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1,500,207,014.17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135,026.53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1,500,207,014.17
利息结转的份额135,026.53
合计1,500,342,040.7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087.67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01%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6年9月9日
注: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
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从基金发行费用中列支,不另用基金财产支付。
(2)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到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
www.xcfunds.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查询认购确认情况;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10个工作日后通过上述方式查询认购确认情况。
(3)本基金的封闭期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18个月(含第18个月)后的对应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为该日之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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