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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07 06:01:08 股吧网页版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1-07


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由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 2005 年 9 月 30 日注册成立。因业务发展需要,
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公司名称由“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信保诚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以下简称“我司”),并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核发新的营业执
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合 同当事人名称变动不影响合同义务的履行。本次我司名称变 更后,以“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中信保诚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的的法律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公司合同、公告等,以下简称“原法律文 件”)不受任何影 响,我司将按照约定履行权 利义务。如原法律文件件对生效条件、有效期限进 行特别说明的,以 原法律文件的说明为准。

本基金于 2016 年 5 月 24 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 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 ,即成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 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运作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 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 18 个月的封闭期已届满,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发布《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基金名称变更的公告》,信诚鼎利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已转换 为信诚鼎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故招募说明书中关于转换前封闭期运作的相关内容均不再适用。

根据法规要求,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对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
人、第二点 主要人员情况、第 5 项 本基金基金经理”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其余所载内容截止日
若无特别说明为 2019 年 5 月 2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未经
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法定代表人:张翔燕

设立日期:2005年9月30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142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 基金销售、 资产管理、境外证 券投资管理和中国证 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电话:(021)68649788

联系人:唐世春

股权结构:

股 东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出资比例(%)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9800 49

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800 49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400 2

合 计 20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翔燕女士,董事长, 工商管理硕 士。历任中信银行 总行综合计划部总经 理,中信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中信 银行总行 营业部副总经理,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济师,中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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