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29
关于《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217号文核准,《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 17 日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
效公告详见 2023 年 6 月 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citicprufunds.com.cn/)、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
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3 年 6 月 7 日,并于 2023
年 6 月 8 日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管理人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 2023年 6 月 8 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目前,本基金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2、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
3、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4、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诚金砖四国积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066 (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