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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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
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 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发布了《交银施罗德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并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发布了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
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交银施罗德中
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包括交银互联网金融份额, 基金代码: 164907,简称“交银互联网金融”;交银
互联网金融 A 份额, 基金代码: 150317,场内简称“E 金融 A” ; 交银互联网金
融 B 份额, 基金代码: 150318,场内简称“E 金融 B” ) 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
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宜。 会议的具体安排
如下:
1、 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 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0 月 16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27 日
17: 00 止(以本公告列明的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收到表决票时间或网络/移动
网络投票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各项投票方式的起止时间有所差异具体详见下文
“四、投票方式”部分)
3、 会议纸质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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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22 楼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人: 郝婷婷
联系电话: 021-61055050
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的,请在信封背面注明系用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之用(如“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4、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票的提交
网络投票形式的会议表决票按本公告规定的方式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或
基金管理人指定的系统。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交银施罗德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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