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工银新能源 B 份额
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在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 http://eid.csrc.gov.cn/fund)、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zse.cn/ ) 、 《 证券时 报 》 及本公司 网站
(www.icbccs.com.cn)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新
能源 A 份额、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终止上市的公告》。为保护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的利益,现发布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工
银新能源 B 份额终止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5 年 7 月 9 日生效, 基金
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
理人”或“我司”),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在符合上市条件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之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A 级,基金
代码: 150327)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B 级,
基金代码: 150328)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分别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我司经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17: 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根据议案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中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场内
简称:新能 A 级,基金代码: 150327)与工银新能源 B 份额
(场内简称:新能 B 级,基金代码: 150328)将终止上市交
易。 我司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
“《决议公告》”)。
根据《决议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新能源 A
份额、工银新能源 B 份额终止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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