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9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基金合同》 ” )的有关约定,现将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0年8月28
日起至2020年9月27日17: 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权益
登记日为2020年9月1日。 2020年9月28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计票结果如
下: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 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工银新能源份额为
18,139,555.18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基金总份额的58.17%;参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代表的工银新能源A份额为2,266,950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基金总份额的63.85%;参
加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工银新能源B份额为2,377,388份,占权益登记日该类别
基金总份额的66.97%,符合法定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大会审议了《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 并由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
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工银新能源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17,876,804.84 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98.55%;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59,568.73
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43%;弃权票所代表的
基金份额为 3,181.61 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02%。
工银新能源 A 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2,229,150 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
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98.33%;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 37,800 份,
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1.67%;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
份额为 0 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0%。
工银新能源B份额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272,488份,占出席会议的该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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