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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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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的工银瑞信中证新能
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5 年 6 月 2
日《关于准予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5]1103 号)募集注册,于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工银瑞信
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8 月 28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27 日
17:00 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20 年 9 月 28 日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77 号德胜国际中心 D 座 4 层
邮政编码:100088
联系电话:400-811-9999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议案》详见附
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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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0 年 9 月 1 日,即在 2020 年 9 月 1 日交易时间
结束后,在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
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下载等方式获取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其他经会
议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章等印鉴,下同) ,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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