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2-28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7年
1月3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7年1月3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新能母基”,交易代码:164821)和工银瑞信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新能A级”,交易代码:150327)。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新能A级份额和新能B级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新能A级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新能母基份额将按1份新能A级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新能A级份额和新能B级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新能A级份额的约定年化应得收益,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新能A级份额每个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新能母基份额分配给新能A级份额持有人。新能母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新能母基份额将按1份新能A级份额获得新增新能母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新能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新能母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新能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新能母基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新能A级份额和新能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新能母基份额折算前后
新能母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新能母基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母基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新能母基份额的份额数 新能母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新能母基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份额折算前新能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份额折算后新能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份额折算前新能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份额折算前新能母基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2、新能A级份额折算
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0
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A级份额的份额数= 定期份额折算前新能A级份额的份额
数
新能A级份额持有人新增的新能母基份额=
其中:
:份额折算后新能A级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份额折算前新能A级份额的份额数,下同
3、新能B级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不对新能B级进行定期份额折算(除非定期折算时同时满足不定期折算的条件),不改变其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新能母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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