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27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 2020 年 1 月 2 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
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
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1 月 2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高铁母基”,交易代码:164820)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A 份额(以下简称“高铁 A 端”,交易代码:15032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高铁 A 端份额和高铁 B 端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高
铁 A 端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 2 份高铁母基份额将按 1 份高铁 A 端份额
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高铁 A 端份额和高铁 B 端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 1:1 的比
例。
对于高铁 A 端份额的约定年化应得收益,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高铁 A 端份额每
个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份额参考净值超过 1.0000 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高铁母基份
额分配给高铁 A 端份额持有人。高铁母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 2 份高铁母基份额将按 1 份
高铁 A 端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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