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2-26 07:44: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26

  
关于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9年1月2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9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高铁母基”,交易代码:164820)和工银瑞信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高铁A端”,交易代码:150325)。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高铁A端份额和高铁B端份额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参考净值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对高铁A端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高铁母基份额将按1份高铁A端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高铁A端份额和高铁B端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高铁A端份额的约定年化应得收益,即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高铁A端份额每个基金份额定期折算基准日份额参考净值超过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高铁母基份额分配给高铁A 端份额持有人。高铁母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 份高铁母基份额将按1份高铁A端份额获得新增高铁母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高铁母基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高铁母基份额的分配。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高铁A端份额和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将相应调整。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高铁母基份额折算前后
NAV高后铁前母基高高铁母N基AV 55(NAVA前前1.0000)

10

55NUM前前 (NAVAA1.0000)

高铁母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高铁母基份额= 高铁母基

100NAV高后铁母基

定期份额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的份额数=定期份额折算前高铁母基份额的份额数 高铁母基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高铁母基份额的份额数
其中:
NAV高前铁母基:份额折算前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高后铁母基:份额折算后高铁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AVA前:份额折算前高铁A端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下同
NUM前 高铁母基:份......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