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5-08-2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长期
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 及《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的相关规定, 经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一致,我司决定自2015年8月24日起, 对旗下证券
投资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海发展”(股票代码:
600026)、 “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 “宁波海运”
(股票代码:600798)、 “美盈森”(股票代码:002303)、
“新希望”(股票代码:000876)、 “五粮液”(股票代码:
000858)、 “蓝色光标”(股票代码:300058)、 “浙报传媒”
(股票代码:600633)、 “中国远洋”(股票代码:601919)、
“江特电机”(股票代码:002176)、 “亿晶光电”(股票代码:
600537)、 “中国中冶”(股票代码:601618)按指数收益法
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
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
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
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
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 、
《 招募说明书》 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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