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6-27 07:23:55 股吧网页版
关于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6-27

  关于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关于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终止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通知书》(深证上[2018]290号)同意,本基金将于
2018年6月28日终止上市。基金管理人将自2018年6月28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
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资产清算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及代码:A类:工银政府债纯债A(场内简称:政府债基)164812

C类:工银政府债纯债C 164822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合同》、《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二、终止《基金合同》技术可行性

自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成立清算小组,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将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充分准备。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三、终止《基金合同》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