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2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
5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及基金管理人官网(www.icbccs.com.cn)发布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发布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管理的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工银瑞信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17日《关于核准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号)核准募集,于2013年3月6日起成立。根据《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期届满即2016年3月7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7日作出《关于准予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注册的批复》,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就基金变更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等事宜进行变更注册,并召开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6年9月8日生效;2017年
1月6日,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类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5月22日起,至2018年6月
19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2018年6月20日
4、通讯表决票将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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