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1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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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
招募说明书
( 2017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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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由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变更而来。 2016年8月31日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以通
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LOF) 变更相关事项的议案》, 内容包括调整工银瑞信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
OF) 变更后基金的投资目标、 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投资比例以及修订基金合同等, 并
同意将基金更名为“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上述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自2016年9月8日起,《 工银瑞信政府债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合同》 生效。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 保证招募说
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
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全面认识本基金产
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应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并对申购基金的意愿、 时
机、 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
则, 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
者自行负担。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基金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 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 理性判断市场, 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
策,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信用风险、 再投
资风险、 流动性风险、 操作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属于低风险基金产品,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高
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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