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4-06-28 09:17:35 股吧网页版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通赎回转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3-10-31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开通赎回转购业务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满足个人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决定开通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的基金赎回转购业务(以下简称为"赎回转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3年11月1 日起
二、业务功能介绍
"赎回转购业务"包含"赎回转认购"和"赎回转申购"两类业务。
1、赎回转认购:赎回转认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新发基金时,用赎回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份额市值直接认购新发基金。即投资者赎回原来所持有的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资金不回到投资者银行账户而直接参与新发基金的认购。
2、赎回转申购:赎回转申购业务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用赎回本公司旗下基金的份额市值直接申购不支持和该赎回基金转换的基金。目前不支持转换的基金有注册登记在中登公司的基金、QDII基金和短期理财产品。
三、交易时间
本公司在投资者提交"赎回转购业务"有效申请当日发起"赎回基金"的业务申请,并于赎回款到达本公司直销账户当日自动为投资者发起"认/申购基金"的业务申请。
四、执行费率
1、办理"赎回转认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转认购基金"的认购手续费。认购手续费详见新发基金时的相关业务公告。
2、办理"赎回转申购"业务,投资者需要支付"赎回基金"的赎回手续费和"转申购基金"的申购手续费,申购费率为转申购基金标准费率的4折起,折后如低于0.6%则按0.6%收取。
五、相关法律文件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详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个人版)业务规则》、《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网上交易赎回转购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免长途费),传真号码010-66583100。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交易协议、相关业务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1日

[点击查看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