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十九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18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十九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四季收益债券(场内简称:工银四季)
基金主代码 16480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 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2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50,673,974.0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0,404,384.4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14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十九次分红, 2016 年第四次分红
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 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
过 0.01 元时,至少分配 1 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
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60%。
本次收益分配为本基金成立以来第十九次分红, 2016 年第四次分红。以截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
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14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0 月 20 日
除息日 (场内) 2016 年 10 月 21 日 (场外) 2016 年 10 月 20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0 月 24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6 年 10 月 20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24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
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本基金场内除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1 日,场外除息日为 2016 年 10 月 20 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 2016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0 月 20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
转托管业务。
2、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
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3、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
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4、咨询办法
①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②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http://www.icbccs.com.cn。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
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
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