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9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汇添富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适用转型成“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后的条款,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现将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7年5月
8日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
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代表份额共计45,632,936.51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
总份额89,809,209.08份的50.81%,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费用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出席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45,632,936.51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
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50%(含
50%)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费用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二、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5月8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汇添富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调整基金费用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日为2017年5月9日,本基金将于2017年5月9日上
午10:30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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