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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8-02 07:21:49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第二次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8-02

  关于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次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8 月 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添富季红)
基金主代码 16470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7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
和《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的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6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8 月 6 日
注: 1、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封闭运作三年,集中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每三年(含三
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者不能申购、赎回基金份额,但本基金可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每个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含该工作日),本基金将进入开放期,开放期
不少于一周,不超过一个月,在此期间投资者可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2、本次开放期为 2018 年 8 月 6 日至 2018 年 8 月 16 日,在此期间,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自 2018 年 8 月 17 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为期三年的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转入开放期后,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
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
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每三年(含三年)为一个封闭期,在此期间投资者不能申
购、赎回基金份额,但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每个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一工作日起(含该工作日),本基金转入开放期,开放期不少于
一周,不超过一个月,在此期间投资者可申购、赎回基金份额。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
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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