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10-14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
(场内简称:添富季红)
基金主代码 164702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7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汇添富季季红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 的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9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7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8,900,682.9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9,450,341.4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25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 2016 年度第 3 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 12 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
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50%。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每季度最后一个自
然日每 10 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 0.20 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
为收益分配基准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
除息日 2016 年 10 月 18 日(场外) 2016 年 10 月 19 日(场内)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10 月 20 日(场外) 2016 年 10 月 21 日(场内)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 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注: “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现金红利划入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合同约定: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开放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可
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基金,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未选择收益分配方式,
则默认为现金方式;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
投资。目前,本基金处于封闭期,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2、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
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
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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