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7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8年3月27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基金合同于2014年3月10日生效,根据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即2017年3月10日,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3月14日发布了《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
结果公告》。本基金在转换基准日2017年3月10日日终恒利 A 转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外的 C 类份额,场外的恒利 B 份额转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场外的 A 类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本基金场内的恒利B 份额转
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场内的 A 类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
下。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原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
10日止;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7年3月11日起至12月
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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