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14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国富恒利债券(LOF)(场内简称:国富恒利)
基金主代码1645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申购起始日2017年3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7年3月1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7年3月15日
下属基金的基金简称国富恒利债券(LOF)A(场内简称:国富恒利)国富恒利债券
(LOF)C(场内简称:恒利C)
下属基金的交易代码164509164510
该下属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是是
注:
1、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国富恒利债券(LOF)”)。
2、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3、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对国富恒利债券(LOF)A进行申购与赎回,但
只可通过场外一种方式对国富恒利债券(LOF)C进行申购与赎回。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国富恒利债券(LOF)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开放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申请时间应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目前为下午15:00)之前,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当日的价格;如果投资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时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之后,将作为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的价格为下一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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