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3-07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恒利A份额开放
赎回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富恒利分级债券(场内简称:国富恒利)
基金主代码164509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恒利A 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恒利B封闭运作,但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基金合 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3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以及相关公告等
赎回起始日2017年3月9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国富恒利分级债券A(场内简称:恒利A)国富恒利
分级债券B
(场内简称:恒利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451015016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是否
注:1:本基金投资者范围为本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本次开放日为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的最后一个开放日,
此次开放日不开放申购,只开放恒利A的赎回业务。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规定时
间内未提出赎回申请,其持有的恒利 A将被默认转换为“富兰克林国海恒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份额。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恒利A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每满6个
月开放一次,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恒利A的开放日原则上为自《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的
最后一个工作日。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恒利A的第6个开放日为2017年
3月9日。本次开放日为本基金合同生效3年后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的最后一个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