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3-12 06:01:28 股吧网页版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2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5 年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生效,生效之日起 5 年内(含 5 年)为分级运作期,根据基金合

同约定,2020 年 3 月 26 日分级运作期届满,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代码:164508,以下简称“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LOF)”)。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到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到期份额折算

基准日日终,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稳健收益类基金份额

(即“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A 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 100A 份额”,场内简称

“国富 100A”,基金代码:150135)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积极收益类基金份额(即“国富中证 100 指数增强分级 B 份额”,以下简称“国富中证100B 份额”场内简称“国富 100B”,基金代码:150136)按各自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为基础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2月13日通过指定媒体和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上发布了《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 100 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5 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并于 2020 年 2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了

《关于富兰克林国海中证100指数增强型分级证券投资基金5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障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分级运作期届满后基金的存续形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满五年后,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存续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