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23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前收盘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新华中证环
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以 2020 年 9 月 21 日为折算基准日
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结果,详见 2020 年 9 月 23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cfund.com.cn)上的《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20 年 9 月 23 日为复
牌首日,新华环保 A 份额(场内简称:NCF 环保 A,基金代码:150190)和新华环保 B 份
额(场内简称:NCF 环保 B,基金代码:150191)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将调整为
2020 年 9 月 22 日的新华环保 A 份额和新华环保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分别为 1.000 元和 0.958 元。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 2020 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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