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4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停牌及可能停止办理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份额基金代码:005673,C类份额基金代码:164302)于2018年12月18日至
2019年1月7日17:00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
“《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日为2019年1月8日。为了使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于计票日2019年1月8日开市起停牌,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本次《议案》,则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将不再复牌,并按规定办理C类基金份额终止上市的相关事宜;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本次《议案》,则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停复牌事宜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议案》获得表决通过,上述《议案》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的下一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出的申购、赎回(含转换转出,下同)、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且之后上述业务不再恢复。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未通过《议案》,则本基金的赎回恢复事宜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010-68730999咨询。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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