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30
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年年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物资料已经审计。
自2017年1月24日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B终止上市起,原新华惠鑫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名称变更为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24日止,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自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
第2页共104页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2
1.1重要提示......2
2 基金简介......5
2.1基金基本情况......5
2.2基金产品说明......6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7
2.4信息披露方式......7
2.5其他相关资料......8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8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8
3.2基金净值表现......9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11
4 管理人报告......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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